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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普法宣传
发布时间:
2019-05-27
1、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医院承担责任?
医院不能保证治愈患者的伤病,只有因为医院或者医护人员有过错,造成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收到损害时,才能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2、如何认定医疗过错呢?
一般来说,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没有尽到当时医疗水平进行治疗,并由此造成患者损害,可以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。医院违反其公示的相关诊疗规范、事后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伪造、篡改、销毁病历资料的,法律上会推定医院存在过错。
3、医院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不承担患者的损害责任呢?
(1)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院进行合规的诊断与治疗;
(2)抢救生命垂危的病人时,医院已经尽到了合理的诊断与治疗义务;
(3)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,难以诊疗的。
4、患者可以查阅、复制哪些病历资料呢?
患者有权查阅、复制医院和医务人员所制作的保管住院志、医嘱单、检验报告、手术及麻醉记录、病理资料、护理记录、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。
5、有哪些手术中常见的医疗过失?
(1)手术前对手术治疗的准备工作不足,未做必要的化验和检查,盲目开刀手术;
(2)手术前对手术区的备皮(指在手术的相应部位剃除毛发并进行体表清洁的手术准备
)不严格,造成手术后伤口的化脓感染;
(3)手术前考虑不充分,未做输血准备工作,造成手术中急需输血时措手不及造成不良后果;
(4)手术时划错手术部位开错刀;
(5)手术前麻醉失败;
(6)手术前未对患者做详细的内科检查,未排除手术禁忌症。
6、发生事故时,患者如何发现、固定医院存在医疗过失的证据?
医院存在医疗过失一般会体现在病历资料中,如对错误使用药剂、对检查报告作出了错误的评价,这时患者应当行使查阅、复制医院病历资料的权利,固定住证据。固定住证据之后再依照相应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。
7、什么是医疗鉴定?
当由于诊断和治疗具有专业性,病历资料中可能存在一些医院的过错是一般人无法判断的,这时就需要借助医疗鉴定,由专业人员判断医院的诊疗是否存在过错。目前医疗鉴定,一种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,另一种是医疗事故司法鉴定。
第一种是因为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规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,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,导致医疗机构虽有过错造成患者损害而又不构成医疗事故的,患者损害得不到赔偿;
第二种是因为患方害怕医疗鉴定的潜规则,即医疗专家组鉴定时一般会偏袒医疗机构。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一般由司法鉴定机构受理,不是由医学会受理,鉴定专家与医疗机构之间的瓜葛不会太紧密,患者一方觉得相对较公平。
8、患者因医院的过错导致损害时,应当通过哪些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?
(1)行政调解。医疗事故发生后,在卫生行政部门(卫生健康委员会)的主持下,医院和患者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,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对医疗事故的赔偿,并达成和解协议。
(2)向法院提起诉讼。患者从受伤之日起一年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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